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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0 17:39:00    

近日,康复大学官网发布最新招聘简章,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

具体招聘情况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高尚师德、严谨学风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教辅人员岗位:中级岗位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管理人员岗位:九级岗位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扫码查看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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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青岛人社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康复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hr.uhrs.edu.cn)和招聘系统(
https://job.uhrs.edu.cn:808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6日。

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PDF电子版上传到学校招聘系统(
https://job.uhrs.edu.cn:8081)岗位附件中,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康复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承诺须手写签名(附件2);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①中共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中共党员证明需为2025年度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②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一年以上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职务。院级、班级(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5)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交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4月30日。

(6)应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承诺须手写签名(附件5)。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学校办理完聘用手续后,3个月内未到岗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本次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进行排名,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面谈交流、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学校研究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体检结果,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六)公示聘用

对学校研究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薪酬待遇按国家、山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2-57787218

学校网址:https://hr.uhrs.edu.cn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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