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31 19:08:00
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东莞市人社局”)与东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东莞市在村(社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在村(社区)参加职保人员累计缴费满20年者、未满20年的年轻参保人(男性未满45岁/女性未满3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