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女朋友面前“有面”
男子竟在公安局“冒充警察”
被窗口民警一眼识破
3月25日下午3时
中山公安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事大厅内
民警杨慧玲正在接待
前来办事的群众

一名男子突然凑了过来
一边掏出“警察证”
一边小声对杨慧玲说
我是民警任某某,
我女朋友来办证,
能不能帮加个急...
加急证件有绿色通道
正常办理即可
这位男子却来“这么一出”
杨慧玲只匆匆一瞥便察觉
证件的颜色与制式都存在异常
她表面上不动声色
依旧继续为他办理业务
同时暗中安排同事
核实男子的信息
果然
这位“警官”不仅证件是假的
连名字都是假的
杨慧玲立即联系东港派出所
办案民警迅速行动
成功将该男子抓获
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假警服等
伪造的警用品

▲民警查获的假冒警服
分局刑侦大队经侦查发现
这位“假警察”的真实姓名为任某准
是一名啤酒销售员
在网上购买了
警官证、警服等假冒警用品
一开始只是为了
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但逐渐便开始以“警察”的身份
招摇撞骗
连其女友都一直蒙在鼓里

▲民警查获的假冒警察证
办案民警经过进一步工作
发现了其实施多起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
任某准因涉嫌招摇撞骗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来源:半岛晨报